谁来赡养父母的问题,普遍出现在上一代多子女的家庭中,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究竟谁来赡养父母?怎么赡养父母?常是兄弟姊妹中争论不休的话题。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主,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儿孙满堂的老人,本应共享天伦之乐,却将子女告上法庭,这让我们感到无奈与心寒。今天来探讨一下,赡养老人的话题。
什么是赡养?
赡养,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具体包括:
一,应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和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谁是赡养人?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赡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
被赡养人可以自由选择赡养的方式,可以要求每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也可以要求其中部分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可以选择放弃向个别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但不能因此增加其他子女的负担。
老人有接受子女赡养的权利,所有子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能因为老人的选择或者与子女的协议就剥夺其他子女尽孝道的权利和义务。也不能因为老人已经有他人照料,子女就可以不履行其赡养义务。
老人有要求赡养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老人有钱子女也要赡养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没有任何前提条件。父母的收入状况只是酌情考虑支付赡养费数额和方式的一个因素,法律并没有规定父母的收入高于人均消费标准,子女就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
兄、姐也有权得到赡养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老人的配偶有扶养义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作为子女应换位思考,假如不赡养父母和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将来自己的孩子是否也会用同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价值观。赡养父母本是子女应尽的孝道,父母被迫闹上法庭要求赡养费,做子女的应该好好反思。
给父母多一点关心,让父母过个舒心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