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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习俗丨有的彩礼是可以退的

来源:网络   作者:练武  时间:2016-06-01

前些日子,有网友来电咨询退还彩礼的事。因为小夫妻结婚时时间很短,只有几个月,本身双方感情基础不深,现在女方旧情复发,与前男友出轨了。丈夫一气之下要求离婚,并要求退回结婚时送出的彩礼。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求在什么情况下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目前许多婚姻关系当事人或其家庭成员还在纠结。下面法律的规定,希望能解除大家的疑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婚后要求退彩礼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婚后已经共同生活或无法证明彩礼的支付导致生活困难,已送出去的彩礼就难以退回了。虽说彩礼涉嫌买卖婚姻,但农村习俗一时难以改变,法律也只能适应国情。男女比例失调、城乡差距扩大、打工流动性增多、生活快节奏、开放思维渐行、社交网络普及、道徳意识下降等导致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财产约定、夫妻忠诚协议会越来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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