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领导对落实检察建议书作出批示。
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在发布会上介绍,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了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提出建议。 教育部对检察建议书高度重视,陈宝生部长亲自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部署开展一系列工作。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切实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不断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 2018年12月29日,教育部向最高检来函回复检察建议书落实工作情况。
据介绍,为支持教育部落实好检察建议,最高检还向各省级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将该检察建议书抄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及主管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引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普遍高度重视。
截至2019年1月25日,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领导对落实最高检检察建议书作出了批示,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采取了积极举措。通过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检察建议以及开展的跟踪落实工作,对今后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万春表示,今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善更多的领导、监督、支持和配合机制,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