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4-1622-5037

热门话题: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 人力资源 | 合同管理 | 企业并购 | 股权激励 | 民商事诉讼 | 法律顾问 | 知识产权保护 | 刑事辩护

双方互负到期债务,能相互抵销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1-21

案例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中,宋小姐将毕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偿还到期的借款20万元。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毕先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宋小姐支付20万元。判决生效后,毕先生表示宋小姐也有一笔货款未向其支付,该笔货款约定支付的时间为半年之后,并要求以该笔货款与向宋小姐的借款进行抵销。但宋小姐却表示不同意,并坚持要毕先生立即偿还20万元


这两笔款项到底能不能抵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法定抵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3)双方的债务均已到期;

(4)双方的债务都不属于不能抵消的债务。


宋小姐和毕先生两人之间互负债务,且都为金钱之债,似乎满足了法定抵销的条件。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定抵销权的两个债务必须是两个到期债务,由于毕先生对宋小姐的债权未到期,所以该两笔债务不能依据法定抵销权来进行抵销。在宋小姐拒绝毕先生后,毕先生无法行使抵销权,这两笔借款不能抵销。


如果毕先生享有的是对宋小姐的到期债权,那么如果毕先生行使抵销权还需要宋小姐同意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因此,如果毕先生对宋小姐享有的为到期债务,毕先生只需将抵销的意思送达以宋小姐即可实现抵销,而无需得到宋小姐同意。


若宋小姐对该抵销权存在异议,如何救济?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抵销权时可约定异议期,对该债务抵销存在异议的,当事人可在约定的异议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约定异议期的,在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毕先生在行使抵销权时可与宋小姐约定异议期,如果宋小姐对毕先生抵销权的行使存在异议,可在约定的异议期内向法院起诉;若毕先生在行使抵销权时没有约定异议期,则宋小姐可在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建议

抵销权是当事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并不要求当事人双方一定要有合意,即不一定要求对方当事人同意,只要主张抵销的主动债权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不得抵销的情形,抵销的通知以合理方式作出并送达,抵销权即生效。因此主张抵销权人在行使抵销权的时候,应当使用合理、适当、慎重的方式通知抵销相对人,常见的有电话通知、电子邮件通知、微信通知、邮寄书面抵销通知等。一般来说,律师更加建议当事人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通知,以便于保留通知送达的证据,在产生抵销权纷争时,当事人亦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已履行了通知的义务。


上一篇:使用伪造的公司印章签订的合同无效吗?

下一篇:房屋买卖丨卖房毁约,只赔钱?没门!

相关文章:

使用伪造的公司印章签订的合同无效吗?
双方互负到期债务,能相互抵销吗?
房屋买卖丨卖房毁约,只赔钱?没门!
违约责任丨约定赔偿一切损失,落实起来不容易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