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几个网友咨询我同一问题:有人喝酒出事,同桌人员是否承担责任?如今政府三番五次地强调“戒酒令”。原来规定公务人员中午不得饮酒,现在更严格了,改为除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外,公务活动都禁止饮酒。上网一查发现,仅中纪委网站上对违规饮酒通报就有30起。最近有新闻报道称:河南汝南县食药监局局长雷明奎中午聚餐时因饮酒过量死亡,参与聚餐的另外5名官员和2名司机均受到处分,其中3名官员被撤职。
在一起聚会喝酒,本是一件人之常情的事情,如果把握不好量,将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巨大的麻烦。而同桌的你,如果不顾及同伴的人身安全,一味地劝酒和敬酒,可能会惹上官司或麻烦。
谈到喝酒的风险,除如今公务人员受制于高强度治吏举措,要承担行政责任之外,对普通民众来说有一个风险就是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喝酒人自己发生人身损害的,将自负其责。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强行劝酒
特别是一些亲朋好友或酒友,有意或无意地在饮酒过程中采取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不依不饶等有明显强迫性劝酒行为的,对损害后果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
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对方声明不能喝酒
如劝酒后,导致对方喝酒引发如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发作,出现死亡、残疾等损害后果的发生,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当你一听有人说因病正在吃药,就应赶紧停止劝酒,将其酒杯撤下。千万不要以好客为由,劝其喝酒。要知道,其实酒也是要钱买且很“贵”的。
三、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行为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糊言乱语、无法自持时,同桌其他人员或请酒者应当抓紧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处于有人照顾的状态下,否则若出现意外,同桌人员或组织者都要承担一定责任。
四、未劝阻酒后驾车
虽然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同桌人员对酒后驾车者有劝阻义务,但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劝阻,肯定不妥。一旦出事,其他人员很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对方就是不听劝阻,其他人员可以免责。
酒是一把双刃剑,喝好了,有利于增强感情。喝不好,可能酿成悲剧。真正的友情不是用喝酒来证明的,而真正在乎你的人,也不会肆意灌你酒喝。不管是喝酒者、请酒者还是劝酒者,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喝酒风险大,劝酒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