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增至178天# 国庆节之前的9月29日下午,广东省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大幅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从原来的30日可延长至80日,女职工产假从128天增至17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再增加30天,达208天。看到这个消息后,我立即在想几个问题:
一是广东省为什么要再一次增加产假的天数?原因可能是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女职工保护和基本国策的问题上也要走在全国的最前列。还有可能的原因是国家全面放开二胎后,老百姓的生育欲望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强烈、效果那么好,于是用增加产假来鼓励生育。
二是增加产假后,用人单位会如何应对?目前我国经济进入低速增长的新常态,政府多次强调要为企业减负,增加产假自然会增加企业负担。正规的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生育保险减轻一部分负担。而那些一心要节省成本的企业,就只可能在落实产假待遇上打折扣了。如尽量不雇用女职工、不支付或者少支付产假工资、少给产假时间等。
其实,在增加产假的问题上,我是"不持立场"的。
为何?作为律师,我经常能听到企业和职工不同的意见和声音。现实工作中,女职工权益并未能完全按照政府的要求来严格落实。 我担心女职工就业会因此而受到影响。208天的产假,对各方来讲并非都是好消息。具体落实情况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增加百姓的生育率,不能仅靠增加产假来解决。孩子的照看、入托、入学、就业、婚姻、高房价⋯⋯等等,老百姓"养不起",才是真正的原因。
我们的政府呢?不能仅仅作出产假规定后就不管了。广东省政府首先应该做的是,对生育保险相关待遇进行修改,并与增加的产假衔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