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以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为准,而不考虑当事人的国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强调的是合同的标的物需要进行超越国境的运输,因此,即使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在同一国境内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也不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货物,货物指有体动产,但适用于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货物并非所有的有体动产,用于个人消费的合同被排除在外,船舶和飞机等虽然在物理属性上属于动产,但由于其标的巨大,且价值很高,各国对其转让一般均进行了特别的规定,因此公约也不对此类货物适用。
联系我们
- 联系律师:练武
- 手机号码:134-162-25037
- 座机号码:020-66857288
- 电子邮箱:375974558@qq.com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9楼
在线咨询
合同法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