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最近房地产市场活跃,很多人都开始打算买房或者卖房。如果房屋是多人共有的,转让房屋就可能会存在争议,一旦有人不同意,过户就会有困难。但是小份额权利人就可以以此为由成为其他权利人的壁垒吗?今天我们来谈一下如何分割共有的房屋。
共有的概念
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举个例子
1、王某、陈某、张某共有一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
2、王某、陈某、张某共有一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共有情况为“按份共有”,权属人及份额分别为“王某80%、陈某10%、张某10%”
物权法规定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实践中,即使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部分共同共有人同意出售转让房屋,但是因为仍有一部分权利人不同意,无法一同到房管部门进行过户交易。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因此,可能无法达成过户的目的。
如何达成转让过户目的?
原则上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共有的不动产可以进行处分,只是操作上的问题。按照如下步骤,可以达成目的:
1、按份共有的房屋,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转让。
2、找到愿意受让的相对方,达成房屋买卖或者转让协议。
3、到法院起诉要求其他共有人(此处指不同意转让的权利人)协助过户。
但想象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种有产权争议的房屋,通常很少有人愿意购买,大家都不愿意卷入这场风波之中。难道小份额的权利人就可以阻碍其他权利人处分不动产吗?小小力量也可以成为分割房屋的壁垒吗?并不然。
那么共有人如何分割共有房屋呢?
物权法规定,共有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也就是说共有人还是有权利要求分割的,此处不论是占多少份额的权利人,在条件成就的前提下,可以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的诉讼。
律师提醒
共有物分割不仅适用于不动产,还适用于动产。但如果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可能需要对其他权利人进行赔偿。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