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受害者多半为妇女,而老人,儿童和男性的比例也有所上升。家庭暴力会造成很多严重的社会后果,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很多残忍杀害丈夫的妇女中都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经历,她们性本善良,但她们身心受伤,最后只能选择“以暴制暴”。
随着《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实施,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应再畏惧家庭暴力,对家暴说“不”,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一、家庭暴力证据如何收集?
第一、投诉求助记录。
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或者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工作人员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相关机构会保存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第二、出警记录。
若曾经报过警,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第三、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可以尽可能早地与目击者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协助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 未成年子女的证言,与其智力水平相当的,也可作为证据。
第四、医院诊断治疗凭据。
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凭据可作为家暴的证据。如受害人受伤严重,应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第五、录音视频。
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可以录下通话记录、拍摄相关照片或有视频录像资料。或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作为录音证据。
第六、保证书等。
如果对方曾就家暴行为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可作为证据。
当然上述所有的证据列项只是对通常情况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体情况。建议受害者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及时的向法律专业人士比如说警察、律师等等进行咨询。
二、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第一招:公安机关作出“反家暴告诫书”
1、出警制止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严格规范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符合告诫情形的,应当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自受理家庭暴力报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告诫决定并组织实施。
2、回访监督
办案民警应及时将告诫情况通知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和居(村)民委员会在告诫书送达后的一个月内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并做好查访记录。
3、追究责任
对经告诫后拒不改正,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视情节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招:申请人身保护令
1、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或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等;
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等。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24小时内作出。
2、违反保护令会怎样?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3、保护令有效期多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希望《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能让社会上遭受家暴的弱势群体得到保护,使其走出家庭暴力的阴影,重新走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