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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能建立劳动关系吗?

来源:网络   作者:练武  时间:2016-07-12

  到目前为止,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然而很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或者干部仍然身强体健,不愿意待在家里,便有很多返聘到企业的情况出现。对已达退休年龄亦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已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再从事劳动的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

  返聘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但在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劳动者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而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根据广东省高院相关规定,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亦按劳务关系处理。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工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呢?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上述劳动者受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参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费用。双方对损害赔偿存在争议的,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根据广州市12345热线答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将无法参加工伤保险。

  律师提醒返聘人员:由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不再参加工伤保险,因工受伤时应当要求企业对自己的损害作出赔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作为用人单位,因无法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或由社保来支付工伤赔偿金,建议用人单位可以为职工购买人身伤害险或者购买雇主责任险,来减轻职工和企业的负担。

  律师提醒用人单位:聘用退休职工在因工受伤赔偿方面仍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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