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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丨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加班工资是3倍还是4倍?

来源:网络   作者:练武  时间:2017-01-25

  我们之前提到过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后台一片哇然,纷纷表示要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们从大多数劳动者的声音中发现大家仍然有另外一个疑惑,就是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工资究竟在怎么计算?是不是企业应给3倍工资呢?这3倍究竟是怎么计算?

  法律规定

  《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举个例子

  小陈是一家餐饮公司的职工。春节期间初一至初三正是店里火爆的时候,小陈没有被安排休假,都在加班。春节过后,小陈知道初一至初三是法定节假日,却发现公司发给他的加班工资是按照他本人日平均标准工资的200%计算的,于是领导询问。领导解释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所以,单位在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只需另外支付日工资标准的200%,加上包含在按月发放的正常工资中的法定节假日工资,就符合了劳动法规定的300%了。

  公司领导究竟算得对不对呢?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另外支付200%的日均工资就合法呢?

  其实,公司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将正常工资计算进加班工资的300%里的做法是错误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为此,劳动部对于广州市劳动局《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请示》作出了如下回应: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应该是在日常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此处不同于休息日的加班费,是因为休息日本是不计薪日。

  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上班,可以拿到原本的日工资和另外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也就是至少4倍的工资。

  所以,该公司应该按小陈日工资标准的300%向其支付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

  律师提醒:

  1、法定节假日是带薪假期,一般休息日是不计薪假期。

  2、法定节假日上班不得以补休代替加班报酬,而休息日则可以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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